本报漯河讯 郾城县召陵镇两农民,雇车拉着两家自养的生猪往漯河去卖,不料中途被该县姬石乡工商所以“来历不明”为由强行扣下;等农民有证据表明是自家喂养的猪后,工商所则又怀疑起拉猪车“是否有手续”。结果,各种手续完好无缺的拉猪车无缘无故10天不能营运,原本活蹦乱跳的猪死了两头,致使卖猪人和车主损失惨重。
3月17日,召陵镇农民武文华、武大庆找到记者投诉称,3月7日10时,二人雇用张宝良的卡车往漯河出售两家喂养的16头生猪,车行至姬石乡公路被乡工商所人员查扣,理由是生猪来历不明,必须接受罚款。二人反复陈述是自家养的猪,但随后赶来的姬石乡工商所所长和一名公安,还是把车强行开往工商所,否则就拘留二人。
当武文华、武大庆拿来证明确认是自家养的猪后,工商所所长又生出一条理由:把猪从车上轰下来,把车扣下来继续盘查看手续是否齐全。此时已是下午2时许,两农民万般无奈,只好分头到附近村庄找车,直到下午4时30分许,才租到一辆带有护栏的小车,费尽周折将猪装上车,下午6时多才赶到漯河某肉联厂,但此时该厂已下班。把猪卸下后,发现已死了两头。
第二天10时,在户外看守了一夜猪的武文华、武大庆,才将其余的14头猪卖掉,而这些猪却因至少24小时未进食的原因,每头按常规又损耗了6公斤。而武文华、武大庆二人因受惊吓且整夜在户外看守猪也生病发起高烧,又花去医药费240多元。再说,车主张宝良虽及时拿来了各种手续证明该车属合法运营,但姬石乡工商所却迟迟扣车不还,直到3月16日才允其把车开走。
据了解,检查生猪属畜牧动检部门的职责,扣车应属交通交警部门的责任,而且上级有关部门早有规定,检查生猪或查扣车辆的地点应在指定地点,县乡公路绝不允许乱查乱扣,姬石乡工商所已严重违法越权。
3月18日下午4时,漯河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吴宝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姬石乡工商所的做法,属严重“三乱”行为,应予以严肃查处。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记者 刘广超)(线索提供 刘金良)(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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