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华新)西安市青少年宫里竟出现“色情歌舞厅”,“毒瘤”为何在这一“阳光地带”滋生?记者调查发现,疏于管理是色情泛滥的主要原因。
据了解,西安市青少年宫里的“青春舞厅”建于80年代末,开始经营还比较正规。从1993年起,青少年宫把该舞厅承包给一内部职工经营,由于承包人没有足够财力装修,就从社会上找了合伙人参与投资经营。
青少年宫的管理人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每天准时上下班。而舞厅的营业时间主要在晚上,往往晚上八九点钟后才进入营业高峰。青少年宫负责舞厅管理的主任助理办公室就设在舞厅门口,但他自称“不会跳舞,从不进舞厅”,只是向舞厅收取电费、承包费等。舞厅的人、财、物、经营都由投资人掌握,承包人只是每晚到舞厅转一圈。这样,青春舞厅实际上处于投资人“一手遮天”的状态,成了青少年宫的“真空地带”,从而导致色情活动滋生蔓延。
又讯“青春舞厅”被公安机关取缔后,广大市民拍手称快,都要求有关部门乘胜追击,一查到底,依法追究舞厅经营者及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市民苏先生说,“青春舞厅事件”严重影响了西安的对外形象。舞厅经营者在青少年宫里从事“色情交易”,不单纯是触犯刑律的问题,如果没有一个公正的处理,“无论如何”也挽不回对西安“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他说,有关部门应排除各种“干扰、压力”,尽快调查,从严查处,给关心此事的各界人士“一个满意的答复”。
市民黄先生认为,取缔舞厅仅是个开头,应该以此为契机,乘胜追击,扩大战果,彻底铲除隐藏在古城各个角落的“毒瘤”。以前也有过色情场所被取缔,通常是先罚款后关门,时过不久“舞厅照旧开门,‘小姐’照旧出入,生意照旧红火”,希望这次不要“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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