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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答购物疑难;三千元定金打了水漂儿?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3月20日11:36 哈尔滨日报

  案例:今年2月,消费者王静到一家钟表眼镜商店购买一块女表,由于商家暂时没货,她便与商店商定专为其购进一块,并谈好价3000元。商家要她预交1000元定金,王静当时带了3000元,心想反正得再交钱,就把3000元都当作定金交给了商店。正当商店的人通知她交款取表时,她预购的表不想买了,其能否向商家索要这3000元定金?

  道外区消协王海山王静与某钟表商店商定的应该属于口头形式的合同,而且是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所以这笔买卖合同定金根据《合同法》要求是没有理由要求返还的。但从王静当初交定金时,对方要求交1000元而她却交了3000元,另外2000元还是可以和商家协商要求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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