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周口讯 周口市最近出了一桩蹊跷事:从部队复员的李某被公安机关逮捕,他在供述时称自己不满18周岁。检察机关对其审查起诉时,却因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年龄无法查实”的证明而被“难住”。
3月16日,受害人魏兴宇向记者反映说,去年11月26日晚,他在川汇区芙蓉路北段遭到七八名男子的无故殴打,犯罪嫌疑人李东涛被当场抓获,其余几人逃逸。李东涛因涉嫌寻衅滋事,同年12月被批捕。但李被抓后供述时却称自己是“未成年人”。川汇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为确认李的真实年龄,办案人员前去李所在的蔬菜乡派出所进行调查。派出所出具了证明,证明称“李东涛1998年当兵将户口迁走,在我派出所户口注销,无法查实”。鉴于此,检察院在今年3月12日已对李东涛变更措施,取保候审。
蔬菜乡派出所崔所长接受采访时说,该所出具证明后正在对李东涛的原始户籍进行查找,以便确认李的真实年龄。
而令人不解的是,记者通过查询李东涛1998年冬季应征入伍时的“政审表”及接收入伍的“士兵登记表”发现,李东涛的出生年月是1980年9月。在“政审表”上,辖区派出所、居委会等单位在“审查意见”栏均填有“审查合格”、“同意”等字样,并盖有公章。该表显示李已年满18周岁。
受害人魏兴宇对此不解,参军时已是18岁的李东涛怎么复员后还自称是“未成年人”?(记者 于扬)(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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