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身为一名检察官,本该在办案中秉公执法,然而吉县检察院法纪科干警白新辉却在办案中授意证人出伪证,结果使案情更加复杂。日前,白新辉受到了吉县政法委的通报批评。
现年28岁的白新辉,是吉县人民检察院法纪科的一名干警。他在办理霍海泉非法拘禁一案中,一人取证,自己先写好证词,然后让证人照抄,严重违反了办案程序,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为严肃法纪,以儆效尤,吉县县委、政法委经研究决定,对白新辉在全县政法系统给予通报批评。 (记者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