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3月20日电 特约记者阳学智 记者李坤报道 日前,重庆市检察机关对三名潜逃自首人员兑现从宽处理政策:对龚志、彭玉环、李蛟等三人宣布不予起诉。这是对该市开展追捕在逃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以来7名投案自首人员的首批处理。
3月16日,重庆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布敦促在逃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要求被通缉追捕的在逃人员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清退赃款赃物,将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自首并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提供重要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对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或协助抓捕其他重大逃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减轻或免除处罚;对拒不投案的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