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台州黄岩农民李贯军、余文忠为谋取私利,非法猜捕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田鸡”,3月19日,两人均被乐清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8月上旬,李贯军、余文忠伙同他人未经有关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乐清市翁土羊一带趁夜深人静之际非法猎捕属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田鸡”与青蛙,去年8月13日,李贯军乘公共汽车,准备将捕到的252只“田鸡”与270只青蛙带回台州出售时,途中被查获。经鉴定,被查获的该批一“田鸡”是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虎纹蛙。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贯军、余文忠非法捕猎国家保护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情节特别严重。遂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王晓勇 周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