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家邻居郑诚的未成年的儿子因犯盗窃罪被省城某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他在收到判决书后立即赶往省城想替儿子提出上诉,但由于中途乘车遭遇车祸住院,经治疗后郑诚赶到省城时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请问:遭遇车祸,未能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还能提出上诉吗?
袁征
袁征同志:
来信收悉,你信中所提到的问题,在刑法理论上称做期间耽误。所谓期间耽误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或诉讼参与人没有在法定期间内进行诉讼的行为,这种情况可分为有正当理由的耽误和无正当理由的耽误。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耽误了时间,要承担一定的后果,影响诉讼权利的行使,但如果理由正当,可依法申请恢复期间。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当事人的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申请恢复期间的一个首要条件是提出申请的主体必须是当事人。也就是说,只有当事人才有权提出恢复诉讼期间的申请,而且必须是以法定期间内没有进行特定诉讼行为为前提,其他诉讼参与人无权提出这种申请。郑诚虽不是当事人,但他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其依法享有提出上诉的权利,从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出发,我们倾向于郑诚有权提出申请。当然,其申请是否准许,应依法由法院裁定。(河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