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王某真没想到在他不以为然地拒绝“飞龙”的勒索后,他的驻蓉办事处就在瞬间化为了灰烬,令他更没有想到的是,“飞龙”竟然是一个年仅18岁的少年。近日,成华区检察院将对“飞龙”提起公诉。
王某是江苏大宇毛巾有限公司驻成都办事处主任,每天工作完后喜欢到舞厅跳舞轻松一下。去年10月的一天,他来到双林路某舞厅娱乐,在给一朋友打电话告诉自己的手机号码时,被也在该舞厅玩耍的“飞龙”听到。“飞龙”跟踪王某到其位于新鸿路上的办事处,并调查了王某的经济情况。
10月22日早晨,王某刚进办公室手机就响了,一个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的男声说道:“你闻到汽油味没有?你仔细闻闻!我叫飞龙,你不想有麻烦的话,就准备5万块钱,中午1点半我再和你联系。”挂断电话后,王某见到办事处门口的地上果真有一滩汽油。到了1点半,“飞龙”真的来电话了,“把钱送到假日酒店门口,你必须来,否则后果自负!”“我又不认识你,凭什么白白给你钱!”王某认为是有人在搞恶作剧,没有理睬。
10月25日凌晨2时许,王某突然接到办事处小工的电话,“办事处起火了。”当王某赶到办事处时,办事处和价值13万元的物品早已化为灰烬,消防员说“引起火灾的可能是因为汽油”。
次日上午,王某又接到“飞龙”的电话:“你这下晓得后果了嘛,准备5万元现金,否则后果更严重!”
过了几天,“飞龙”打电话约王某下午3点把钱送到双桥立交桥下。王某报案后,建设路辖区刑警队警官立即对该地段进行布控。狡猾的“飞龙”并没有出现,只是一个蹬三轮车的70多岁的老头来到王某的面前说:“一个小伙子叫我来取东西的。”刑警们将计就计,跟踪老头将躲在立交桥下的“飞龙”抓获。
原来这个自称“飞龙”的犯罪嫌疑人竟是一个18岁的文弱少年,名叫谢海君,乐至县人。突审时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在此后公安机关再提审时,谢海君全部翻供,对于真实的人证、物证都推说不知道或沉默不语。成华区检察院起诉科的检察官称,谢海君的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罪和纵火罪两项罪名,近日将对他提起公诉。(早报记者陈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