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泉十陵镇564厂职工付某4岁的女孩在厂区家属院玩耍时,被人用玻璃扎瞎了眼睛。更令小女孩父母伤心的是,他们至今还不能确定究竟是谁弄瞎了孩子的眼睛。
3月12日傍晚8时左右,付某来到图书室借书,将4岁的女儿明明留在院子里玩耍。仅仅两三分钟,付某听到有人在喊:有小孩扎伤小孩的眼睛了。付某跑出去一看,女儿的左眼正在流血,明明告诉爸爸是另一正在玩耍的靓靓扎的。这时,靓靓妈妈张某闻讯从屋里跑了出来,她与付某一起迅速将明明送到成都空军医院。经医生诊断,明明左眼已经瞎了,右眼可能不保。
3月14号,张某和付某在厂工会的组织下进行了协商。3月15日,张某否认是自己的孩子扎伤明明,因而拒绝给付医药费用。
付某称,尽管当时院子里有许多人在场,但谁都表示自己没看到或不清楚。靓靓的母亲张某也表示,事情尚没查清楚,无法谈任何问题。并表示当时只是听说靓靓扎了别人的眼睛,自己抱着先救人的态度配合受害人家属是出于一种好意,后来才知道并不是靓靓干的。那么,谁该为小女孩的眼睛负责呢?(文中当事人系化名)(早报记者 晨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