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骥飞 通讯员 谌来业)怀疑不忠”竞杀死妻弟,近日,行凶者王好平被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决死刑。
据了解,王系湖北省天门市人,1997年与其妻洪×霞结婚,1999年,夫妇俩及洪的胞弟洪运涛先后来到江门市打工,在此期间,王认为妻子已经变心,并怀疑是岳父指使妻子另找男朋友的,便产生了杀死洪运涛令岳父“绝种” 的报复念头。当年12月21日,王购买了一把尖刀,窜到江门市外海镇谎称洪 ×霞生病,要洪运涛一起探望。当天下午6时许,王在路边的草丛里假装大便,趁洪运涛过来给其递纸之机,从背后用左手扼住洪的颈部,右手拔出尖刀朝洪的胸部猛刺两刀,致洪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