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朱国瑞 记者 严峰)听说电视台来为村里做免费广告,宁波市河头乡路下徐村负责人徐某很是感动,连忙表示欢迎。满以为迎来的是“福星”,谁料,电视台“派来”的三名“记者”却是骗子,经过河头派出所调查,他们根本不是记者,而是广告公司的普通雇员,事发前,他们已与宁波市庄市镇胜隆村、老鹰湾村分别订下了3000元和2000元广告协议。现三位“记者”已被宁波警方请进“班房”
“喂,你好!路下徐村吗?我是XX电视台《浙江经济》栏目编辑,我们想免费为你们宣传一下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报道,不知你们有没有这个兴趣?”3月18日下下午,正在村办公室办公的宁波市河头乡路下徐村负责人徐某接到了这个令人振奋的消息,他当即表示了欢迎。
3月20日下午,电视台果然派来了三名“记者”,他们驾驭一辆牌号为浙A—08602的桑塔纳。该村负责人徐某没和他们谈上几句话,他们便开始行动起来,摄影师到村办公室门外胡乱的拍摄一通后,然后,对徐某说,我们只收点成本费。徐某问多少?他说:2000元,并你该片将在周六周日晚上连续播出两周,村领导觉得他们拍摄工作过于简单,摄影工作不负责,就产生了怀疑,表示拒付费用。另一“记者”连忙说:“800元,怎么样?”这下更引起了村民的怀疑,立即报了警。
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河头乡派出所接警后,立即派干警来到了路下徐村,干警们检查了他们的采访证,发现此证做工较为粗糙,公章只是栏目的章,为慎重起见,干警接通了该电视台《浙江经济》栏目负责人曹女士的电话,曹女士说:“他们是我们这个栏目雇员,但不是记者,我们广告公司只是电视台的一个外包栏目,我本人也不是电视台的记者,他们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我们一点也不知道,这样做违反了省广电厅的有关规定。我们将和他们脱离工作关系。”
据审查三名嫌疑人潘永武、潘绍春皆为杭州百合广告公司工作人员,郭涵为临时雇佣的驾驭员,潘永武和郭涵为杭州人,而潘绍春为浙江武义县人,对外潘永武自称为XX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浙江经济》栏目编辑,并印有名片和采访证(已过期)。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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