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前年10月份的工资,直到16个月后才拿到手中。昨日下午2时许,看到这来之不易的395元血汗钱,河南大鹏石材公司成型车间的孙女士激动万分。
像孙女士一样,昨天,河南大鹏石材公司的300多名职工从郑州市劳动监察人员手中领取了他们被拖欠的5万元工资。
河南大鹏石材有限公司的前身是一家职工逾千人的石材企业,后因经营困难停产,职工从1999年10月起4个月的工资被拖欠。
郑州市劳动监察队接到投诉后,很快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最后确认该公司拖欠职工工资92万元,企业虽停了产,但仍有支付能力,遂于2000年6月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又申请金水法院对该公司的部分财产进行保全,迫使该公司对拖欠的工资进行分期支付现已大部分支付完毕。昨天,郑州市劳动监察人员和金水法院行政执行庭人员一起,来到大鹏石材公司,将要回的5万元工资分发给被拖欠的职工。
在支付现场,郑州市劳动监察队人员燕军介绍,如果企业有支付能力,就不能因停产而不支付职工的工资。 (本报记者)(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