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3月21日讯(记者谭丽琳)今天下午,在海口市邮政局解放西营业所,海口市民徐先生因为不愿购买邮局的包裹包装箱,致使他已用自家纸箱包装完好,准备寄往福州的包裹被邮局工作人员拒收。为此,徐先生投诉到省消费者协会。
邮局工作人员拒收徐先生包裹的理由是,因为邮件是用丹麦进口机器分拣的,所以必须用邮局出售的专用纸箱,其他纸箱不合标准不便分拣。
带着没有发出的包裹,徐先生径直来到省消协投诉。他对邮局出售包裹纸箱的行为提出了几点质疑。
徐先生首先提出,邮局在收寄包裹时,强制推行本部门标准并要求消费者购买指定的外包装箱,否则拒绝提供邮政服务,这种行为无疑剥夺了消费者在选择服务项目上的选择权,同时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经济利益。
省邮电管理局给徐先生一份该局内部文件,文件写着:为确保引进的包刷分拣机顺利运行,决定从1998年2月1日起,全省一律使用新标准包装箱。对此,徐先生有自己的看法。
他说,邮局使用包刷分拣机,有利于降低邮局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但也要考虑消费者利益。如果必须使用标准箱,也应该以纸箱的成本价提供给消费者,不能从中赚钱。
徐先生告诉记者,邮局提供的纸箱价格比较高,规格48cm×35cm×15cm左右的纸箱,售价为8元6角。他从去年10月从事邮购商品业务以来,产品邮寄费花了2000多元,购买邮局包装箱就支出了560多元。
徐先生还提出,消费者在购买包装箱后,邮局没有提供税务发票,而是出具的“购买邮票证明单”。他认为邮局出售包装箱是纯商业行为,应该依法纳税,使用税务发票。
听完徐先生的质疑后,省消费者协会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同意受理他的投诉,并随即与海口市邮政局有关部门联系。
邮局方答复,对这些质疑,需要查找有关材料进行说明,并表示可以让徐先生用现在的包装箱到营业所办理邮寄业务。对此徐先生表示拒绝,他说他需要一个说法,因为这事关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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