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长期不尽赡养义务,年迈多病的父母将儿子告上了法庭,不想此举更加激怒了儿子,于是,认为“丢了面子”的三个儿子竟然对生养他们的父母分别“判”了“有期徒刑三年”和“有期徒刑一年”,面对这荒唐的闹剧,原本病危的父亲气愤而终。
几天前,记者赶赴河南省内乡县马山口镇进行采访。回忆起多年来的辛酸往事,年近70岁的陈桂英泣不成声。
为养儿女含辛茹苦
陈桂英的老板叫高志坤,原是内乡县供销社的职工。1951年,两人结为夫妻。结婚两年后,夫妻俩先后生有4男1女。他们分别是老大高金照、女儿高金凤、老二高金耀、老三高金广,老四高金明。为让5个子女长大成人,夫妇俩省吃俭用的同时,还经常在工作之余找些担货上山、帮人做伞之类的活计挣些外快,以补贴家用。紧张拮据的生活使艰难的高志坤夫妇多年来一直只穿讨来的破衣烂裤。为养育子女,老两口没日没夜,流血流汗,可谓吃尽了苦头,十多年里,夫妇俩从没舍得吃过肉和油。
1976年后,5个儿女陆续走出了校门,老大金照被分配到了县农具厂上班,女儿进了县煤炭公司,三儿四儿五儿分别去了县供销合作社、县公路段等单位。此时,辛辛苦苦了几十年的高志坤老两口并没感到一丝轻松。为给4个儿子操办婚事,本来就家徒四壁极端穷困的高老汉夫妇费尽了心血。
病在医院无钱医老人一怒上法庭
在4个儿子之中,惟一听话懂事的就数三儿子高金广。高志坤老两口就住在了三儿子家中。虽然大儿、二儿几家人与老人同住在一个院里,除三儿子和远在县城的女儿外,近在咫尺的几个孩子却从没过问过高志坤老两口的生活,非但如此,遇有不顺心的时候,他们还时常骂父母无能,没有给他们留下一个殷实的家底。
老人的生活费用由四个儿子按月支付,每人每月5元;医疗费由大家平均承担。不久,老大、老二及老四很快置于脑后,不拿一分钱给二老。
2000年11月,高老汉突发重病住进镇卫生院。当时,老三分别打电话通知几位兄弟前来看望老人,几个兄弟竟都不理睬,后来经抢救,老人总算保住了生命,但因卫生院条件有限,医生建议让高老汉转往县城的医院作巩固治疗。就这样,高老汉转到了县城医院。
高老汉在县医院一住就是月余,其间,老三和女儿负责轮流到医院送饭,年迈的母亲则不离前后地守在老伴的病床前。闲聊之余,同病房的人从陈桂英口中知道他们共有5个儿女,但在医院却只见其中的两位前来。
两个月后,因高老汉欠下医院5000多元的医疗费,医院让高老汉再交些钱,不然就停止治疗。陈桂英只好捎信让几个儿子送钱,一连在医院等了几天,陈桂英还是不见儿子们的面,此时,几个儿子却向医院明确表示,谁住院谁掏钱,休想让我们出一分一文!
2000年12月11日,陈桂英含泪将自己的4个亲生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定儿子每月按时向父母支付生活费,并承担父亲住院期间所欠的5000多元医疗费用。
“受辱”儿子给父母“判刑”
2000年12月15日,内乡县马山口镇法庭经调查核实取证后,公开审理了此案。高老汉因病情严重,夫妻俩便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庭。在法庭调查中,原告代理人诉说了高老汉夫妇育儿养儿的艰难,控诉几个儿子在榨干父母的血汗后,争相抛弃老人不管不问,不尽儿女赡养义务的恶行。几个儿子则想方设法为自己开脱,法庭认为,根据法庭调查和所掌握的情况,高老汉—家发生矛盾的重要原因在于高老汉在处理4个儿子分家问题上厚待老三,处理不公,虽然老人在处理家事方面有错误,但赡养老人、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明传统,同时也是每一个中国公民应该尽到的责任和义务。之后,法庭进行调解,经过审判人员苦口婆心的教育,原、被告同意调解处理,经过协商,法庭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自2001年2月15日开始,高老汉的4个儿子每人每月分别为父母支付40元的生活费;高老汉两口住院期间所欠5000多元医疗费用,由其4个儿子平均承担。上述款项,被告必须于2001年2月23日前付清,今后高老汉夫妻俩如果还需住院,所花医疗费用仍由其4个儿子平均承担。
在法庭上,高老汉的儿子虽然都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但老大、老二及老四三人却认为这是父母两人有意找他们几个的难看,走出法庭后,虽然心里怀着极大的不快,迫于社会的议论,心情矛盾的老大、老二、老四最终还是决定去县城高金凤家探望一下久病的父亲。在县城的一个小饭馆里,认为父母的行为让自己“丢了面子”的老四高金明仍“气愤难平”,他便在饭桌上别出心裁的写下了—份“刑事判决书”让老大和老二看:“……原告爹爹犯虐待罪、诽谤罪、诬陷罪,在处理家庭事务上犯偏见罪、包庇罪等,数罪并罚,老大、老二、老四决定判有期徒刑三年;从犯妈妈犯罪情节较轻,故从宽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兄弟几个看了“判决书”后,一致认为老四说出了几个人共同的心声,兄弟几个都说写得好。见家里只有父亲一人躺在床上,老四非常得意地将“刑事判决”发泄似的大声念给了父亲。听完儿子的“宣判”后,高老汉气得浑身发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幡然醒悟后悔迟
回到家里,高老汉让陈桂英看了儿子们的“刑事判决书”,老两口不由得老泪纵横,抱头痛哭!他们心里有彻骨的疼痛:我们一辈子做了啥孽呀,养出了这样几个如此不孝的儿子?第二天上午,女儿与亲友将不肖之子炮制的这份让人哭笑不得的“杰作”送到了内乡县法院。
2001年2月10日,马山镇法庭收到县法院转来的“刑事判决书”的原件后,法官们非常震惊。法庭经研究后决定采取措施,对高老汉的三个不孝之子进行再教育。于是,法庭再次传讯了高家三兄弟。经法庭人员耐心细致的政策和法律教育,老大和老二弟兄两个承认了错误,当即表示今后坚决履行法庭在调解协议书中确定的儿女应尽赡养老人义务的条款,并当场兑现;而老四却仍不服法庭的规劝和教育,态度恶劣,经再三说服教育,还是拒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经向上级请示批准后,内乡县人民法院立即对老四采取了强制措施,依法对他进行司法拘留。三天后,迫于法律、社会舆论和道德良心的谴责,老四流着眼泪履行了法庭在调解协议书中确定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001年2月13日凌晨,气病交加的高志坤离开了人世。在为父亲守灵的两天两夜里,想到父亲艰难的一生和为养育自己所付出的牺牲,老大高金照、老二高金耀、老四高金明几个人深深为自己先前的行为痛心不已。面对已阴阳两隔的现实,后悔已晚的三个儿子放声大哭……
年近70的陈桂英告诉记者,自老伴去逝之后,原来从不过问父母的几个儿子经常送吃送穿,每月的生活费送的也特别及时,他们若早知如此,那还会有当初的那些事呢…… (刘伟亚、本报记者王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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