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三月二十二日电(何剑勤徐越)广州海关近日发现三家南海市鱼翅加工厂采取伪报品名、夹藏等手法走私 进口鱼翅,并将加工成品擅自内销获取暴利。
今日来自海关方面的消息称,该案经初步估算共走私进口鱼翅二点三吨,案值人民币四百六十万元,偷逃税款约人民 币三十万元。目前,该案已有三名走私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三家涉案企业共同的走私特点是,进口时以多报少,并夹藏成品进口;出口时多报少出,截留内销。
由于中国禁止在邻近海域捕杀鲨鱼,国内消费的鱼翅主要依靠进口,内地价格比香港高一倍以上,不法商人为谋暴利 铤而走险进行走私。
目前广东从事鱼翅来料加工企业绝大部分是家庭作坊工厂,分布在江门、新会、中山、南海、顺德、三水、珠海、潮 阳等地,企业进口干生鱼翅或冷冻湿生鱼翅,加工成干鱼翅(即鱼翅成品)或急冻鱼翅出口。
海关目前正完善加工贸易合同的备案制度,监管和查缉力度,并与行业主管部门紧密合作,加强对鱼翅加工业的管理 ,打击鱼翅走私活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