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晚六时左右,安徽省天长市冶山镇张巷村农民王明驾驶自己的昌河牌面包车从江苏省扬州市向家里赶。当他经过张巷村村委会附近的天冶公路时,发现路边有一辆自行车架着,车后架着个篓子。他想停下来看看,但又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没停下车。
回到家后,他洗了洗脚,就上床看电视了。大约八点时,他的妻子李芹回来了,满身是泥水。妻子告诉他:自己在张巷村村部附近的天冶公路上被一个骑自行车的人抢劫了,这个人的自行车架在路边,车上有一个篓子。王明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在路上看到的那辆自行车的主人就是那歹徒。因为第二天是李芹母亲的生日,他们商定等祝寿后再报案。
1月11日上午9时30分,王明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后经该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六中队民警查明:李芹对其丈夫所讲的有两个字不对,她不是被“抢劫”了,而是被“强奸”了。李芹这样说的目的是怕“丢人”,王明这才为自己当时没有下车而后悔不迭。
1月15日凌晨1时40分,经过民警的艰苦摸排,犯罪嫌疑人胡朝刚(江苏省新沂市炮车镇龙池村农民,从事卖糖葫芦生意)被抓获归案。
3月2日,犯罪嫌疑人胡朝刚已由天长市公安局移送天长市检察院依法起诉。
(文中王明李芹为化名) 朱兆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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