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冯杰 通讯员梁冬妮)日前,一起因劣质燃气灶起火,导致消费者被烧伤的纠纷,经有关部门调解,被害者终于得到了4000元赔偿。
今年2月12日,来深圳探望儿子的程女士在福田区某大型超市挑选了一台单眼燃气灶。程女士说,为了用起来安全,她特意跑到该大型超市购买了这台外包装标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字样的“永×牌”豪华型燃气灶。买回家后,还特意请了专人来安装。没料到,燃气灶在用到第12天时,胶管与灶具连接处突然起火,多亏发现及时才未酿成大祸。时隔3日,胶管与灶具接口再次起火。程女士的儿子冒险去关煤气瓶阀门,结果右手被烧伤,头发也被火燎去了一半。
事发第二日,程女士找到了该超市。超市派人去医院探望了程的儿子,并掏了医疗费。但等这笔钱花完,程女士再次找到该超市时,超市称对以后的治疗不再承担责任。无奈之下,程女士投诉到了福田消委会。
在福田消委会的指导下,程女士将灶具拿到了深圳市燃具检测站进行鉴定。检测结果表明,该灶具有严重的质量问题。经反复交涉,商家拿出4000元钱,作为伤者的治疗费用和误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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