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南宁市街头不乏有婚姻介绍所在街头巷尾亮相,一批职业“红娘”、“月老”,忙着为适龄男女穿针引线,办了不少好事。但婚介所多了,鱼龙混杂的情况也多了起来。
笔者了解到,一些婚介所在广告上宣称,对提供的信息不满意可退还中介费,以此来引诱应征者。当应征者对其提供的信息有异议要求退款时,却难以办到。更有甚者,婚介所里的“见面专业户”即“婚托”往往对求偶的男士或女士“一见钟情”——见面“成功”了,中介费也弄出来了。但是双方相处几天后,“婚托”便以“没有共同语言,性情、脾气不合”等理由提出“分手”。(广西大学 彭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