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惠州讯 近日,一位外地青年在惠州小金口因心脏病突发倒地,当时围观者众,旁边亦有一所药店,但是无人伸出援助之手。惠州市金宝山庄保安见状,马上把患者送往医院,但是为时已晚,这位青年终告不治。那间见死不救的药店遭到群众的谴责,药店却认为自己没有抢救病人的责任。药店没有救死扶伤的责任吗?由此引来一阵非议。
3月14日上午10时左右,当父亲才一个多月的四川小伙子李壮因心脏病突发,倒在小金口镇某药店门前的候车亭里。与他同行的几个老乡焦急地拦截摩托、小车,欲把病人送往医院,但无一人肯停车帮忙,该药店的3名工作人员亦无任何行动。有路人看不顺眼,责问该店见死不救,该药店的员工说,这种事情应该报告派出所或急救中心,药店不是医院,没有处方权,抢救病人不是他们的责任。20多分钟后,惠州市金宝山庄保安员邓应勇、魏先锋闻讯从对面马路赶来,马上找来摩托车把患者送到医院,抢救中李壮心脏骤停死亡。医生表示,如果病人能及时送来,救活的希望很大,但是宝贵的20分钟给耽误了。
事后,药店遭到当地群众的谴责,而该药店某负责人接受传媒采访时却说,当时李壮同行的人没有进药店求救,如果他们进来要救急的药,药行是完全可以供应的。他争辩说,说他们没有医德是不确切的,因为他们是店员不是医生,不便于乱插手。救人于危难之时是不是乱插手呢?这只能由读者去评论。
与之相反的是,金宝山庄的两位保安得到群众的称赞,单位亦通报表扬。本报记者《惠州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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