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中山讯一名女子与男友发生关系,有孕之后嫌男友赠与太少,遂设圈套,诱使男友与自己再度发生关系时拍下裸照,以此勒索。近日,此女被中山市人民法院判刑。
广西象州人黎泽芬,壮族,于去年3月在中山与周×相识后同居并有了身孕。同年8月下旬,黎泽芬觉得周×给其2000元做人流的钱太少,便伙同老乡王强生、李小明(均在逃)密谋拍摄周×的裸照对周进行勒索。8月29日晚,黎泽芬约周×到中山市沙溪镇隆都路的出租屋,两人脱光衣服时,事先躲藏在房间衣柜里的王强生突然走出来用相机拍下了两人的裸照,要求周×拿人民币10万元赎回裸照底片。随后,黎泽芬伙同王强生、李小明逃至新会市。黎泽芬9月1日将勒索10万元的信件寄给周×,并将题为“色狼的丑态”的文章及裸照于9月23日晚贴于中山市沙溪镇申明亭小学的围墙上。9月24日,黎泽芬降价至3万元赎回裸照底片。9月25日下午,黎泽芬依约到中山市沙溪镇艺华五金厂收取周×的人民币3万元后,被预伏的公安人员人赃并获。
中山市人民法院近日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黎泽芬有期徒刑三年。(张齐 唐立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