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城市人民法院新塘法庭有宗收养纠纷官司判了一年多了,至今仍无法执行———养父母死活不肯将已收养7年的宝贝女儿送还其亲生父母。
眼下,这事闹得不可开交:家住广州黄埔区南岗镇的亲生爹妈望眼欲穿,心急如焚,到处奔走呼号,要抢回自己的亲骨肉;增城市新塘镇的养父母呢,则正想方设法,保住含辛茹苦、花了多少心血和金钱才抚养大的乖乖女。双方剑拔弩张,互不相让。
几天前,本报记者随广州市妇联领导赴南岗、新塘两地,听当事双方大吐苦水,这宗横跨两市、情与法大碰撞的收养纠纷官司令人唏嘘。
此事始于1993年。广州市黄埔区南岗镇有对年青恋人———19岁的阿佳与20岁的阿燕,双双堕入爱河,还偷吃了禁果。不久,阿燕珠胎暗结,一对“未打钟先入饭堂”的恋人顿时心慌意乱。双方都没到婚龄,无法办结婚登记手续;未婚先育,又怕被罚款。为保住腹中“爱情结晶”,又免受处罚,他俩悄悄地躲到阿佳外婆家———增城市新塘镇住了半年。当年10月14日,阿燕在南安村卫生所产下一女婴。
讲起第一次见到自己女儿的情景,阿佳至今记忆犹新:我见个BB女红粉花飞,个样好得意。不过,怪自己当时太年轻,不懂如何处理好这件事,一切听从我妈的安排。为了保守秘密,女儿出生第二天,我们将她送到黄埔下茅村一位姓陈朋友家藏养,每月付她750元工钱,加上奶粉等,每月我们要花1000元左右。我和未婚妻阿燕每周到茅岗村看望女儿一次。陈姨为我女儿取名徐惠兰(惠兰是“为难”的谐音,意喻父母好为难)。
女儿一岁多时,母亲劝我快找个人家收养她,免得“手尾长”。万一这件事“穿煲”,会影响我在村里享受股份利息及其它经济待遇,还会被“计生”罚款,这条数好大。父母不想我为个女付出太大代价,还希望我日后结婚时有机会搏生个仔。虽然,我和阿燕都舍不得将自己的亲骨肉送给别人。但想想我妈都是为我们好,左右权衡一番,我依照阿妈的意思去办。不过,当时我讲过,“个女就算今日送出去,以后我都会找她回来”。
征得我们同意,我妈四出张罗找人收养她孙女,很快就有着落了。增城新塘渔民吴土城夫妻家中有仔无女,他们很想收养个“千金”,并专程到茅岗陈家看我女,一看就中意,马上拍板。虽然,我们并无向对方提出收养条件,但吴家却主动封了2500元“利是”,算是给我们养女儿一年多的一些奶粉钱吧。
当天,我与未婚妻阿燕及母亲、姑姑等,与阿诚家人一齐,将女儿送到新塘镇渔民新村。分手时,彼此相约,今后我们两家常来常往。果然,收养后头两年,我们与阿城互有来往,相安无事。(本报记者董育芳、通讯员林琦、秦可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