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3月26日消息:3月21日,广西岑溪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对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邓富海、林瑞全、黎志锋、胡建明、沈亮、易艺坚、梁鸿明、林海勇等10名黑社会组织的骨干分子依法予以执行逮捕。
据此间南国早报报道,经岑溪市警方局侦查,邓富海、林瑞全合伙经营的“志林饭店”、“新新饭店”自去年10月
份开业以来,纠集黎志锋、胡建明、沈亮、易艺坚、梁鸿明、林海勇等人威胁其他客车饭店业主,强逼他们联合经营。不愿联
合经营的饭店,甘北林、李志宏等人纠集打手强迫司机将客车开到“志林饭店”吃饭,否则就要打烂客车玻璃。
同时上述嫌疑犯还指使饭店的打手对饭店内的厕所严加看管,强行收费,每天收费可高达数千元。他们还用暴力威胁
多次殴打乘客,或强行截留乘客并非法处罚乘客,敲诈乘客的钱财。
此外,2001年1月一天,李志宏、邓富海强行敲诈玉林猪贩李某的生猪17头,价值人民币1万多元。邓富海于
1月30日还用2000元人民币购买假币近1.8万元,准备放到饭店的各个收款台将假币找补给乘客,坑害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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