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报导过的温岭市大溪镇沈岙村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至24日16时许,又有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余11人还在积极抢救治疗中,其中2人尚未脱离危险。
据当事人蒋德正回忆:3月23日傍晚,儿子叫我吃饭,我让他们先吃。一会儿到家,一家人做好糯米团已在吃了,只听先吃的妻子和未过门的儿媳妇说肚子里不舒服,要休息一下。我就吃了二个糯米团还吃了年糕菜羹和饮料,20分钟后,自己开始流口水、呕吐,赶快到邻村保健员处就诊,输了液,保健员见我们一家人吐、泻不止,连邻居吃了我家几个糯米团也发病了,就打电话叫两辆救护车直送市医院。我家去年做过电机转子,熔解铝时要用氟硅酸钠作脱渣剂,我向别人讨来一、二两的氟硅酸钠,塑料袋装着一直放在楼下后门口地上。23日,在楼下把上几天儿子订婚用剩下的四、五斤糯米粉做成糯米团子吃,可能把这小袋里的氟硅酸钠也当成糯米粉混入了,一共烧成几大碗,分给邻居7人每人只二、三只尝尝,自家母亲、自己、妻子、儿子、儿媳妇和一个外地小工各吃了二、三只,结果都发病了,当时我呕吐得利害,中毒不深,现在感觉还好。
23日深夜11时59分,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到第一例食物中毒病人,立即进行常规处理,随后又接到十几例同样的病人,在凌晨1时半就报告了市卫生局和谐防疫站,防疫站领导和卫生检验专家分别到医院和大溪沈岙村现场进行调查、采样和检验。当时当事人认为可能混入了熔铝用的化工药品氯化锌,经过对剩下的十几个糯米团和病人呕吐物进行化验,没有检到氯化锌。又向讨来化工药品的邻居查问,也讲是氯化锌,但病人的症状又不象是氯化锌中毒,再查问是向哪里买的化工药品,连夜追查到泽国镇的化工材料商店,查明化工药品是氟硅酸钠,再取样来做对比试验,至7时24分证实确是氟硅酸钠中毒。经与卫生部急救中心联系,氟硅酸钠是强酸,0.5克至1 .5克使人中毒,4克能致人死亡,至今没有特效药。这时,市一医组织了一批医疗专家进行会诊、急救。24日凌晨3时40分,蒋德正之妻因抢救无效死亡。至24日11时,另一名中毒较深的潘某心脏停跳,抢救至16时19分,没有再苏醒过来。目前,除2人尚未脱离危险外,其余11人经治疗病情基本稳定。(吴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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