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23日召开打击“双抢”(抢劫、抢夺)犯罪专项宣判大会,对钟木火等6案7名“双抢”罪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至10年。
从广东四会流窜来穗的钟木火、钟水华互相纠合,于去年10月7日晚10许,由钟木火驾驶一辆富通牌125C男装摩托车,搭乘钟水华到广州市工业大道122号广重集团公司附近,乘步行回家的某医院护士周某不备之机,由钟木火驾车靠近,钟水华动手抢得周女黑色手提袋1个,内有现金650元及BP机等物,并致周某倒地头部受重伤。
海珠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两被告人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各处罚金1000元,同时判处两被告人赔偿41632.51元给被害人周女。 (李宜航 张厚依 曹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