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格尔县县政府要征用城关镇农民王新民承包的3亩耕地,双方谈不拢。去年4月,县城乡建设土地管理局责令王所在的村民小组限期交出那块地。王新民遂于5月15日起诉至县法院。
县法院于6月6日判王新民胜诉。6月8日,县政府却给王新民下了《强制拆迁通知书》。来自城建、土地、公安方面人员约百人,开动装载机、吊车、铲车等,冲入王新民承包的土地,切断农用动力电,填埋了两口深水井,毁坏了蔬菜大棚和温室,正在生长的蔬菜惨遭毁坏。王新民多年的经营毁于一旦。7月10日,王新民状告县政府。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于今年1月判决县政府赔偿王新民57866元。王新民认为赔偿数额偏少,已经上诉至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县政府为何公然抗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透露,就在强制拆迁前几天,县里一位主要领导要出差,临走前发出指令:“要尽快把王新民给搬走,我回来后不愿看到他还在那里!”县里的几个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担心被怪罪,顾不得违不违法,终于发生了6月8日这一幕。记者 储叶来 吴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