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5岁的廖老太入住老人院3天,就因病去世。3个儿女把老人院所属的社区服务中心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广州越秀区人民法院近日驳回其诉讼请求。
去年12月20日,廖老太在3个儿女陪同下,到越秀区某社区服务中心附设的“老人之家”办理全托手续。23日晨,廖老太病发,经送院抢救无效去世。
廖的儿女认为,母亲的死亡在于服务中心没有依照协议,及时将她送医院治疗,而且中心也没有依约设立保健室及配备自有的医生、护士,提供24小时护理服务。故他们要求中心赔偿精神损失费两万元,急救费、丧葬费、误工费等近4000元。
服务中心提出,廖老太的3个子女不曾将老人的病情如实告知,应自负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廖老太因病情突变,及时送院抢救无效具有不可预测性,不能归责服务中心。 (陈晓红 林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