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刘峦通讯员齐雷】当一张传唤证出现在王清(化名)面前时,挪用公款50万元、外藏近7个月的她低下了头。昨天上午,公安红桥分局邵公庄派出所经布控将王清在界内抓获。
王清原为本市某公司财务科副科长,自1993年开始,在未取得领导同意的情况下,王清采用私自倒账的方法,将单位的20余万元借与他人使用。2000年5月法院认定王清挪用公款27万元成立,因她将所挪用公款返还,因此,法院判处王清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
2000年8月,检察机关的反贪部门接到线索,发现王清在挪用了27万元之外另有新罪,涉嫌挪用公款50万元。检察机关再次寻找王清时,王清不见踪迹。于是检察机关发出协查通告。
今年年初,公安红桥分局邵公庄派出所在网上查询,获悉王清为上网逃犯。经过侦查,发现王清就居住在本区界内。在寻找王清期间,民警发现王清户口簿住址与实际住址不同,同时又发现王清在河西区还有一住处。于是邵公庄派出所派出精干警力在王清可能出现的地点实施布控。昨天上午,当王清一出现时,便被邵公庄民警获悉,王清被请进了派出所。与此同时,派出所及时通知了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经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会同派出所共同查证,确认了王清的犯罪事实。昨日,王清已被移交至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审理,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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