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四月一日电(肖定东)广东省公安厅与财政厅近日联合制订《对举报毒品犯罪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并 从今天起正式在全省实施。
广东省公安厅今天表示,凡是向省内各级公安机关举报本省范围内毒品犯罪线索,为公安机关根据线索侦破案件并缴 获毒品一公斤以上,或捣毁制毒工场的,均可根据规定获得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下奖励。
省公安厅同时承诺:
一、有案必查。凡民众提供的毒品犯罪的情报线索,只要具有价值,可以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就一定追查到底,决 不放纵任何犯罪分子。
二、有奖必兑。对于举报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通过将奖励金划入举报人提供的银行帐号,或送往举报人及其委托收 款人的住处等多种方式、方法来兑现承诺。
三、严格保障举报人安全。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一切情况都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严惩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四、严格规范奖励程序。警方力求做到接受举报五日内核查线索并答复举报人是否立案;破案后五日内办案单位提出 奖励意见;破案后十天内举报人即可领取奖励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