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钦州讯 (记者杨青生)钦州市姑娘陈某在一次体检中被弄破了处女膜,她怒而状告医院。一审法院判医院公开道歉并赔1.2万元,该医院不服并上诉。近日,二审法院判赔6000元,陈某不服,表示保持申诉权利。 1999年11月30日,陈某所在单位组织女职工到钦州市某医院进行妇科健康检查。当天下午,陈某在该院B超室检查子宫附件时,值班医生既不看体检表(内已注明未婚),又未问陈某婚史情况,即将B超探头插入小陈体内,致使陈某处女膜部分破损。协商未果后,陈某将该医院起诉到钦北区法院。2000年11月一审判决后,医院以赔偿太高为由上诉至钦州市中级法院。今年2月,钦州市中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