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孙爽、记者武雪梅报道)在沈阳市大东区经营蓄电池的施某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的一部手机不翼而飞,于是马上到派出所报了案。可是案件侦破的结果却令他大吃一惊:盗贼竟是当初将这部手机卖给他的朋友王某。王某已于近日因涉嫌盗窃罪被和平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王某今年只有17岁,是来自吉林的农民,小学毕业后至今无业。去年,王某从家乡来到沈阳打工。可是,由于他好吃懒做,干活拈轻怕重,每份工作都干不长久。
去年11月15日凌晨5时许,王某窜至小津桥某洗浴中心更衣室内,趁无人之机将衣箱撬开,窃得现金500元、手机一部及传呼一个。
一日,王某偶然遇到了外地来沈经营蓄电池的施某,谎称有一个朋友的手机要出卖,请施某帮忙留意一下。施某见手机的质量较好,就用自己的一部手机再加上300元钱与之交换,双方皆大欢喜,只是令施某没想到的是,这部手机他仅仅用了8天。一天晚上,王某同金某来到施某的蓄电池商店借宿,深更半夜乘施某熟睡之机,将施某的这部手机及其朋友郝某的手机盗走,等清晨施某、郝某从睡梦中醒来时,二人早已不知去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