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杨永辉报道 带着孩子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这是最近北京市西城法院便民法庭出现的新现象。今年以来,该庭已办理了10余件此类案件。
便民法庭刘珍法官告诉记者,这种现象以前还从没遇到过。带着孩子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的当事人一般年龄在40岁左右,孩子在十五六岁上下,这些当事人一般文化层次、知识水平也较高。
刘法官说,到便民法庭办理离婚手续的大多都是协议离婚,在家就商量好了。带孩子来的当事人也是在家充分征求了孩子的意见后才到法院办手续的。他们带孩子来的目的,主要是希望能够一次办理完毕,遇到一些没想到的问题时,尊重孩子,孩子可以当场作出决定,发表意见。一般情况,一家人是在非常平和的状态下办完手续。
参与父母离婚的孩子对父母离婚所持态度有几种情况,一种回答:他们总是吵架,影响我学习,我希望他们离婚;有的回答:不希望他们离,但他们非要离,我也没意见,不会对我有影响,我们班好多同学的父母都离婚了;还有的说:离婚是大人的事,他们离婚后,仍然是我的父母。
当然也有例外,刘法官告诉记者,她就审理了一件撤诉案子。当她问孩子是否愿意父母离婚时,孩子哭了,说“不愿意”。三口人又商量一会儿,最后撤诉了。
刘法官认为,带着孩子到法院办离婚现象的出现,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婚姻的认识、对离婚的看法等问题在观念上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作为父母,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为了孩子,勉强维持死亡婚姻及离婚时瞒着孩子的做法并非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让孩子参与父母的离婚,使孩子明白,虽然父母离婚,但他们并未失去父爱、母爱。一些涉及孩子的重大问题充分听取孩子的意见的做法比那种争孩子、抛弃孩子、蒙骗孩子的做法更为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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