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引人注目的瑞安市安阳镇红旗办事处西门村22名出嫁女状告村委会一案,昨天上午在瑞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据原告诉讼代理人称,众原告均系土生土长的西门村女性村民,尽管大家在1997年10月31日以前结婚外嫁,但户籍关系一直在西门村。近年,被告将西门村村集体土地大部分出让给有关单位。去年12月,被告决定向村民发放征地补偿,但众原告却未被列为补偿对象。
原告认为,她们尽管出嫁,但户籍关系仍在西门村,并依法履行村民应尽的义务,仍然是具备合法的村民身份,应享有同等权利和待遇。
被告西门村委会辩称,原告之诉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不属人民法院管辖。众原告除户口空挂西门村外,均已与西门村脱离关系。此外,村委会在发放征地补偿时,曾依《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并无违背法律规定。根据村民会议通过的分配方案补充规定,1997年11月1日前出嫁的,未列入补偿范围。(林永考 戍浦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