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广西网4月3日消息:“数千元一辆的摩托车在行车当中突然方向把断裂。3月21日上午10时,桂林市公安
局经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漓江东岸施家园将犯罪嫌疑人谭某抓获。劣质摩托车算是冤有了头,债有了主。
去年8月至10月,桂林灵川县消费者协会不断接到消费者投诉,他们购买的桂林力士摩托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兰翔
”牌摩托车既无法上户,还存在许多质量问题,一辆摩托车竟然在行车过程中出现方向把断裂的险情。更令人气愤的是,面对
此种情况,力士公司既不退货,也不帮助上户。据此,桂林市工商局于去年11月29日对位于灵川县灵川镇灵西路一街2号
的桂林力士摩托车有限公司依法进行调查,检查时发现并查扣了该公司涉嫌生产销售的冒牌摩托车。
经过调查发现,这是一家由几个人为了牟取非法利润合股成立的摩托车公司,他们于1999年7月26日与常州某
精工摩托车有限公司摩托车厂签订《关于联合生产经销“兰翔”摩托车的协议书》及《委托加工协议书》并购入200多张合
格证,由对方提供全部光盘目录资料,在未报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常州兰翔机械总厂批准,总厂未提供商标使用授权及摩托
车零部件、装配图、电路图和标牌的情况下,擅自从江苏各配件厂购回摩托车零配件,并在浙江苍南县卢姓个体户处开模私印
4-5个品种的标牌,商标标识13407个,在灵川印刷厂印刷说明书后拼装成车,冒牌成“兰翔牌”摩托车销往广西各地
,到案发时已经售出几十辆。
此外,他们还于1999年8月3日从无锡爱奇克发动机厂以60元一张的价格购回凯克丽50型摩托车合格证60
张,在未得到苏州市凯克丽摩托车厂任何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生产冒牌“凯克丽”牌摩托车一批,牟取非法利润。
调查终结之后,桂林市工商局于2001年3月9日依法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兰翔”、“凯克丽”
牌摩托车98台并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面对即将来临的处罚,当事人竟然于今年1月突然失踪
,公安人员经过2个多月的侦查,最终掌握了谭某的秘密藏身之地,将其绳之以法。(朱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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