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991166消息(实习生 罗晓飞 记者 乔永华)家住工人新村南村19号楼的杨先生反映,过去房子漏水,房管所给维修,现在拿到房产证后,房管所却让按20元/平方米交钱。杨先生不明白,房改前后的差异怎么这么大。
天桥区桥北房管所解释说,因为房管所缺乏对于楼顶、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维修费用,只好由购房房主缴纳一部分,所里补贴一部分,具体到房顶是每平方米房主缴20元,所里补贴30元,这是根据文件决定的。这个文件是1996年第一次房改时,市政府为保障房屋维修基金来源,出台了一个《暂行办法》。公用部位维修费主要来源于维修基金的银行利息,但目前的银行利息远远不够实际支出的维修费用,按《暂行办法》规定,由购房房主缴纳一部分,作为公用部位维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