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的传统观念里,只有吃官司时才会想到律师,律师就是打官司的。如 今,这种观念受到挑战,打官司已经不再是北京律师的主要业务,一些知名律师 事务所甚至“基本不打官司”。
王先生欲购一套商品房,面对各种各样的房地产广告一时不知怎样才好。开 发商的信誉如何?房子的“五证”是否齐全?如何能保证自己买房时权益不受损 害?于是王先生委托一位律师充当“履约监督人”,从审查发展商的有关资料到 签署各种合同,律师都从法律上严格把关。最后,王先生买到了称心如意的房子。 在房地产领域充当“履约监督人”角色只是律师非诉讼业务之一,其余还有帮助 某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帮助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审 查起草修改合同章程;参与股份制改造等等。业内人士认为,律师把更多的精力 放在非诉讼业务上,从深层次来说,这是社会的进步。打官司是一种事后服务, 充当的是“消防队员”的角色,干的是“灭火”的工作;而非诉讼业务则是“扫 雷”工作,是一种事前服务,从而从源头上避免纠纷的发生。黄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