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讯 (实习生 秦晓华 记者 朱泳武)去年底,小学生杨昊飞在88路公交车站候车时,不幸被车轧死(本报去年12月4日曾报道)。近日,死者的家人向长宁区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肇事车辆所属的上海巴士四汽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管理责任,判令该公司公开赔礼道歉、赔偿人民币69.7万余元。
去年11月13日下午,11岁的西康路第三小学学生杨昊飞在位于中山公园的原88路始发站候车时,因人多拥挤,不幸被一辆进站的88路公交车轧死。
据了解,发生事故的车站只有篮球场大小,却是88路等6条公交线路的始发站。供88路乘客候车的,是一条长20多米、宽不足1米的狭长地带,且没有任何防护栏杆。据此,杨氏夫妇认为,“巴士四汽”公司作为肇事车辆和车站的管理者,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应当对“飞飞”的死承担责任,因此于今年3月22日向长宁区法院起诉,要求“巴士四汽”赔偿69.7万余元,其中包括杨昊飞的生前抚养费265830元、丧葬费31000元、死亡补偿费41238.45元,杨昊飞父母的精神损失费315830元、误工费36000元、交通费7400元。
记者就此案采访“巴士四汽”领导,对方表示,既然已经闹上了法院,他们在法院判决前不会发表任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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