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关春瑜)现怀孕8个月的罗女士因为今年2月底被某股份有限公司辞退,昨日腆着个大肚子来到省妇联咨询。她说,单位不仅在她怀孕期辞退她,还不给她经济补偿,现在预产期越来越近,她急于回湖南家乡生产,可是单位总是拖延支付补偿金,她来求助是想趁这几天赶快把事情解决好。
孕期被辞退
罗女士说,她从1995年进该单位工作,至今已5年了,单位这次突然提出要辞退包括她在内的几位职工,只给他们半个月工资,她觉得太突然了,而且她正处于怀孕期。罗女士指出,以前公司每年都和他们签合同,但是每次的合同都没有给他们留底,到今年,公司就没再和他们签了。前不久,她得到辞退的口头通知之后,回家休养了一段时间,后来到省劳动厅咨询才得知单位本不能辞退孕妇,而且辞退职工在1个月内应给他们经济补偿。心知受骗的罗女士立即赶回单位询问,结果该单位后勤部却推说,要补偿费的话得领导批准再经过劳资部登记才可以给,你生完孩子再来拿也一样的,而劳资部却说,你们签的合同本来就不正式,而且没经过我们备案,我们既不知道以前招了什么人,也不知道你已经怀孕了,当然,照理说怀孕了是不该辞退的。
仲裁有时限
省妇联有关人士在听说此事后,立即提醒罗女士:这种情况下应在辞退后60天内申请劳动仲裁,否则就申请不到了,而且在申请时,还应出示一定证据。此时,罗女士才意识到,单位一拖再拖,又不给他们什么手头依据,可能是出于何种居心了。
公司愿补偿
记者为此也特意致电该公司相关主管郑主任,郑主任也知道不应解雇怀孕期妇女,但他并不打算收回解雇令。郑主任说,1998年他接管该公司时,公司还是一个临时机构,所以当时为了照顾职工家属,请这批人进来做临时工,并没有按正规手续来招工,到现在,公司已成为正式机构了,而且单位需要换血,所以打算分批辞退这十几个临时工,并非针对罗女士这一个孕妇进行处理的。当记者问他辞退罗女士时知不知道她怀孕了,郑主任却表示,当时没有考虑过《劳动法》,只是出于公司发展的需要作出这种决定的,而且,他们公司的工作特别忙,他也担心罗女士怀孕期间在这里出些什么事。至于经济补偿问题,郑主任表示他们将迅速进行处理。同时,郑主任始终认为,自己对这些职工家属已经够照顾的了,罗女士要是把这件事闹大,反而对不起他了。
现罗女士准备再去催催单位,如果在被辞退60天内该单位还未作出相应补偿的话,她准备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她自己的权益。(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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