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杨克元 陈洁)为追求女友,刘先生慷慨出借14万元给女友之兄购房;孰料恋情发生变故,女友之兄吴先生矢口否认借款之事。日前,闵行区法院一审判令吴先生归还刘先生借款13.99万元。
去年4月下旬,从日本打工回来的刘先生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了吴小姐,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在得知吴小姐的哥哥吴先生购房尚缺14万元,刘爽快地借给了吴先生,并陪同女友及其吴先生一起将此款交给房产公司支付房款。
去年7月15日,吴小姐提出与刘先生终止恋爱关系。刘先生便讨回借款,但吴先生对借款一事矢口否认。无奈,刘先生只得诉诸闵行区法院,要求判令吴先生归还借款。
经过多方调查,法院查明,刘先生确于去年5月30日借给被告14万元,因其中有一张百元假币,实际借款为13.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