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好朋友来到位于西罗园小区的记者家中作客。起身告辞后,过了20分钟,这位朋友又捂着肚子、愁眉苦脸地敲响了我家门:“真不好意思,在你们小区转了半天,也没找到个‘出口’的地方,没办法,还得借卫生间一用。”
其实,公厕难觅,又岂止是西罗园一个小区,记者从城北看到城南,从城东转到城西,看到大部分居民住宅小区内的公厕可以说是少得可怜。也许有人会说,西罗园地区是八十年代建起的老小区,设计不是很合理,配套设施不完善,有历史的局限。可记者在一些新建居民小区中看到,高楼林立,绿草如茵,树木成行,优美的社区环境中惟独少公共厕所,在小区中一些角落,清晰可见斑斑尿渍,让人不禁皱眉。
其实,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于1993年通过的《北京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二条中明确指出,危旧房改造、新建居民区、开发区等场所,应当根据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定额指标的规定(新建改建居民小区一般每1500户设一公厕,一般规模为建筑面积50平方米,用地面积60平方米),配套建设公共厕所等设施。
有关知情者透露,有些开发商采取阳奉阴违的“两面派”手法,在规划方案图纸上设计留有公厕,以通过有关部门的项目审批,但在小区竣工时,这些设计中的公厕却莫名其妙地“消失”了。
开发商们为什么不愿建公厕呢?京北某著名经济适用房小区的销售主管反问记者:小区中各住户均有卫生间,再建公厕有必要吗?其实,开发商们装糊涂、狡辩的背后,还是有其经济利益根源的。如今,建一个百余平方米、中档水平的公厕,需资金40多万元。而且不算水电,每年光维护保洁费用少说就要支出四五千元。
据了解,北京市目前对在住宅小区建设中不设公厕的开发商还没有有效的制约、处罚措施,可以说这是居民小区公厕少的重要原因。如今,在上海的住宅小区项目管理中,已开始采取了“一票否决制”。即小区的公厕设立与垃圾清运、公交线路、邮政通邮等相关环节捆绑在一起,只要其中有一项内容相关部门审验后不签字,房子就不能开盘销售。
记者昨天从市政管委获悉,目前,北京市有关部门也正在积极商讨、制订相关政策措施,以从源头上杜绝“居民小区无公厕”现象。(本报记者阴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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