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广州的许多居委会办公用房困难,“打游击”的问题由来已久,本报的专题报道(详见本报2000年11月6日A13版《居委会在流浪》)引起人大代表的关注。日前,越秀区15名人大代表提议,进一步加快对居委会建设的投入,彻底解决居委会办公用房困难。
代表们在议案中说,当前政府职能已发生深刻的变化,“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已逐步形成。城市管理的重心也逐步下移到街道或居委会,但广州的许多居委会仍存在办公用房困难的问题。据代表们调查了解,广州市老城区的居委会办公用房简陋、甚至“流离失所”的情况尤为突出,以越秀区的北京街为例,在该街辖内23个居委会中,能达到居委会组织法规定,办公地面积30平方米以上的只有6个,属违章或临时建筑的有5个,无办公用房的有2个,其余的都是租用公房或私房。
代表们建议,政府要尽快制定专项文件或有关地方性法规,确定解决居委会办公场地,在旧城区改造建设中,开发商和有关单位要保证居委会办公用房;市、区、街按一定比例集资购买居委会办公用房;国土房管部门优先把自然空房(已出国定居、因病去世、另购商品房等)安排或调整给街道办事处作居委会办公场地;把解决居委会办公用房问题列入政府工作的计划之内,由规划、国土、民政等部门共同配合,统筹解决。(文/钟珮璐 陈高辉 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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