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两万块钱给一头牛做DNA鉴定,抛开诉讼成本不说,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单凭一纸DNA鉴定很难判定这头牛的归属。DNA鉴定属遗传学范畴,它只能判定该牛与新郑王某家饲养的其他牛的遗传基因相似,却无法断定中牟蒋某从他人手中买的一定是赃牛(蒋某买牛发票及其他手续一应俱全)。
不为钱不为利,老百姓打官司就为争一口气。毫无疑问,新郑王某与中牟蒋某都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此案中的既得利益是固定的,要争一头1000多元的牛,至少要花上两万块钱,诉讼成本远远高于既得利益。还远不止这些,这头牛作为活体,鉴定期间的饲养费,异地取样鉴定又是一笔花费,为解决纠纷双方还要付出人力、物力,一场小小的纠纷完全有可能演变为诉累。何不采取理智的态度,平心静气地坐下来协商解决问题呢?(大河报 唐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