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位年近八旬的老人被子女送入老年医院护理,医院为避免出现非医护原因发生的意外,按惯例请老人的子女签一份入院协议书,但遭到拒绝。这是近日发生在普陀区老年医院的一件尴尬事。
据老人的子女称,自己父亲除了患有一些普通老年病外,一般不会出现什么意外情况,医院只要按照常规护理就行了。协议书中列出的几项非医护意外,如心脑血管意外猝死,不听从医护人员安排执意单独活动造成的外伤、骨折,突发性窒息以及其它难以防范的突变情况等,不会那么巧发生在自己父亲身上的,这几项条件有些苛刻。
上海普陀老年医院院长于为阳无奈地告诉记者,老年医院不同于单纯的老年公寓和敬老院,毕竟是有了疾病才住进来的,医院请病人家属签入院协议书,并非想就此推卸责任,只是想避免出现一些非医护意外发生的尴尬,没想到会遇到少数病人家属的误解,医院甚感为难和委屈。再则老年病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无论是思维和行为方式都不同于普通病人,由于年龄的因素,很多潜在的疾病都是一个未知数,从这个角度讲,医院承担的风险已大大超过了普通老年公寓和敬老院,签入院协议书并明晰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是合理的。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认为,医院和病人家属之间签的协议具有合同契约效应,对医院来说,签订这种协议是为了避免今后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可以理解,但决不能就此回避护理和医疗的责任。而病人家属也应该明白,老年病人的病情比较复杂,非医护意外难免会发生,应该理解医院的实际难处。(记者 朱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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