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赵某昨天反映:他在哈尔滨市图书馆青年自修室自修已近4年,该自修室从不对外收费,虽有座位72个,但每天一早都会坐得满满的。今年3月末,该自修室宣布4月1日起每个座位号收费1元钱。4月1日一早,部分自修者见此情况纷纷转身离去,当天自修室最多时仅坐了50多位。4月2日上午闭馆,下午开馆后更是异常冷清,就十几个自修的。4月3日开馆不到2小时,又有20多前来自修人员得知收费后离去。
昨天10时许,记者来到该青年自修室,见门上果真贴一《通知》,上写“为进一步加强青年自修室的管理,经研究决定,自2001年4月1日起对自修室实行新的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1.实行有偿服务,标准为1元/位(天);2.实行一次性座位号制度,每天每座一号,对号入座……”就在记者记录《通知》内容时,两个学生模样小女孩也在旁边看《通知》,一女孩嘟囔一句“这咋还收起钱了呢?”俩人忿忿离去。记者注意到,这个16开大小的《通知》已被人用蓝色圆珠笔在上面打了个大“”。推门进入,一女管理员递给记者一张写有号码的小条,并收了1元钱。记者看到,此时该自修室内仍有七八个空位。
下午,记者打电话给该图书馆。业务办李冬梅解释:收费是为了雇人打扫自修室卫生,同时便于管理。该馆吕馆长承认此项收费未经物价部门批准。
对此,省物价局行政事业收费处郑处长指出:图书馆作为社会公益事业,由国家财政拨款,除资料查询有偿服务外,其它服务项目不允许向社会公众收取费用。(本报记者 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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