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上午9时,南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家庭遗产继承纠纷案,被告是死者的母亲和岳父、岳母,让被告们“吃惊”的是状告他们的竟是死者8年前的一个非婚生女。这一切都由一年前一次车祸引起。
去年2月20日晚8时许,在京津塘高速公路上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谭某及妻子、19岁的儿子还有一名工作人员当场死亡。虽然死者已入土归安,但由于死者谭某生前在本市多处有货店,几百万元的遗产令死者谭某的直系亲属们意见不一,并各自请了律师,要求法院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谭某的岳父、岳母要求清查死者财产,得到应得到的遗产,他们外孙的财产继承问题法庭也应考虑。谭某的哥哥、姐姐也认为自己在抚养谭某的过程中尽了义务,哥哥还认为自己在谭某的早期经营中有参与,他们希望作为第三人参与这起遗产继承。谭某的母亲年轻守寡,拉扯大谭某,分得遗产合情合法。但这起案件的焦点还是落在谭某8岁的非婚生女身上。
谭某的母亲和岳父、岳母都说自己不知道谭某有这样一个非婚生女儿一事,都要求法院重新确认。原告的母亲代女儿出庭据理力争,在回答法官问话时,她用“恋爱”表达了他与谭某生产的关系。她说自己虽没有与谭某形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但女儿是亲生的总是事实,而且有法院1994年下发的判决书,认定谭某与她的女儿是父女关系。据原告的代理律师说,被告其实早知道谭某有原告一事,原告经常去谭某家玩,只是因为面临遗产继承才咬口不承认。最后法庭宣布各方应对谭某遗产妥善保管,由法院调查后再开庭审理。(记者张照东 新报记者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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