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莫义君)以“天价”拿下线路经营权,是否具有严肃性和合法性?昨天,南宁市各有关部门就此事发表看法:不可能让发包方和中标者私自降低租金进行营运。
南宁市交通局客运科一位姓曾的负责人认为:邕宁县汽车总站在发包“南宁至海口”和“南宁至江门”两条线路牌时,月租金分别为1.98万元和1.1万元,堪称全国乃至“广西之最”。以高价租金中标,中标者根本不可能盈利。
昨日中午,以“天价”拿下“南宁至海口”线路牌的中标者磨剑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承认,他以1.98万元“天价”中标,即使苦心经营,每月也会亏损6000多元。但他又说,他会通过裁减雇请的拉客仔和司乘人员来降低成本。假如实在难以营运,就看邕宁县汽车总站能否在租金上让步。
南宁市汽车总公司法律顾问室一位人士称,总公司会监督邕宁县站和中标者双方依法履行已签订好的合同章程,严禁私自降低租金的弄虚作假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