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讯 最近,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同时,建立“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机制。一是把法院干警的“生活圈”“社交圈”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考核标准范围。二是建立起以党组、政工、纪检监察、党支部、部门领导和特邀执法监督员及干警配偶、家属配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机制。三是加强检查落实,做到每季度召开一次执纪执法监督员座谈会和每半年召开一次家属座谈会,强化了“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规定。 (罗六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