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对一批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进行集中宣判, 5名分别犯有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和绑架罪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 并在宣判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故意杀人犯董红兵是江宁丹阳镇农民,去年4月与20岁的潘某某同居。去年8 月7日,董在家中因琐事与潘发生争执,产生杀人歹念。董猛掐潘的颈部,又用花 瓶砸其头部,当潘从二楼跳下逃跑时,董持菜刀追赶,猛砍其头部,致潘死亡。 事后董自杀未遂,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抢劫、绑架犯林家能是六合农民,去年 2月至4月,林分别伙同他人驾车在龙池、灵岩、瓜埠等处公路上,采用持刀威胁、 殴打、搜身等手段,抢劫过路行人26次,劫得钱财共计5000多元及手机等物。林 还于1999年底窜至南京铁合金厂附近,图谋绑架杨某某勒索钱财,后因找错门户 未能得逞。昨天在临刑前,林犯后悔不迭地说:“如果还有来生,我再也不做犯 法的事了。”(龚达 明远 薛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