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李寅昨日报道 昨天晚上在东城分局看守所内,小陈姑娘流着泪对记者说着:“我原来只想取出来先用一下,等开支就还上,取出的钱我也没敢用。”为了1000块钱,年仅21岁的她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家住北京郊区的陈姑娘本来有一个不错的工作,每月也有近千元的收入。不久前,陈姑娘的母亲得了急病,原本就不富裕的家里一下子就显得更加困窘。到哪里去找一点钱呢,从来不知道忧愁的陈姑娘一夜间愁眉紧锁。陈姑娘的宿舍里住着5个人,前天下午,同屋的小刘突然发现自己的存折不见了。她跑到银行挂失,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因为她的存折没有密码,原来存有的2500块钱已经被人在东直门附近的某储蓄所提走了1000元。
报警后,“110”与北新桥派出所的民警很快就找到了陈姑娘,陈姑娘一看见小刘身后的民警,还没有说话眼泪就流了出来。3月28日早晨,她下班,小刘上班,看着四周无人,她就偷出了存折。小刘伤心地对民警说:其实她家要是困难找我借,我也会借给她的,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平时像亲姐妹一样的人会偷我的钱呢?陈姑娘因涉嫌盗窃,昨晚已被东城分局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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