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鞍山消息 海城一村民到浴池洗澡竟被烫伤住院,昨日,海城法院对这少见案例已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澡堂负责人钱某赔偿。
据了解,去年10月17日,海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村民郭某到钱某开办的浴池洗澡,当其脱下衣服进入大池内,池内热水竟滚热烫人,郭某被烫伤并到医院救治,住院19天,花掉医药费3000元。郭某遂将钱某告上法庭。
海城市法院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钱某赔偿原告郭某医疗费等共计2873.60元。 (关海波 王世海)